12月23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,自2021年1月1日起,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、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。
自2021年1月1日起,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其中,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等实行零关税,降低人工心脏瓣膜、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等进口关税。2021年1月1日起,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,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。2021年7月1日起,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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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3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,自2021年1月1日起,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、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。
自2021年1月1日起,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其中,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等实行零关税,降低人工心脏瓣膜、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等进口关税。2021年1月1日起,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,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。2021年7月1日起,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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