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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额返还 |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

2021/1/7 16:02:26 0人评论

来源:河南省总工会

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

河南省总工会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,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,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,根据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》(厅字〔2019〕3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就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
一、阶段性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

自2020年1月1日起,至2021年12月31日止,对收到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。

二、科学界定小微企业标准

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和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印发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〉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确定的标准执行。

三、规范返还操作流程

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要根据《工会法》要求,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。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按照经费管理体制,填报《河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(筹备金)返还申请表》(见附件1)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向上级主管工会提出工会经费返还申请。上级主管工会组织部门根据企业工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在《申请表》上签字确认,经财务部门审核返还。

申请工会经费返还需要提供的材料:

1.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;

2. 成立工会批复文件;

3. 工会经费(筹备金)缴费证明;

4. 企业年度财务报表;

5. 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;

6. 河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(筹备金)返还申请表。

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成立工会。建立工会组织后,可向其上级主管工会申请工会经费(筹备金)返还。

地方总工会要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台账,收到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时,根据企业类型,大中型企业工会经费正常分成,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记入往来科目。拟定返还经费小微企业名单后,财务部门根据名单将返还经费从往来科目转入“拨缴经费收入”科目(不再分成),同时相同金额记入“补助下级支出——其他补助——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”科目。

对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,上级工会要建立建会筹备金收缴台账,详细记录缴纳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,及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工会组织。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,主管工会将其建会筹备金余额予以返还。会计年度终了,将仍未建会的小微企业建会筹备金正常转入“拨缴经费收入”科目,往来科目当年清零。

四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服务

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,加大对《工会法》和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的宣传力度,定期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工会财务知识培训,通过编制财务制度汇编、操作手册、案例课程等多种方式,运用工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等手段,加强资源共享合作,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工会建起来、转起来、活起来。

要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,解决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,为小微企业工会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、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提供指导服务。对暂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,上级工会可实行“上代下”财务集中核算模式,所需工作经费由上级工会解决。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工会报账制度,定期向小微企业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。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预(决)算工作的指导,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工会预(决)算工作覆盖面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重要意义,认真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。要以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为抓手,主动履职尽责,加大建会工作力度,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,推进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。

各市级工会每年底汇总统计本辖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情况,并以书面形式报省总工会。

六、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

附件:
1.河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(筹备金)返还申请表.docx